雪州副總警長拿督莎茜卡拉德薇今發文告披露,警方於今年1月31日接獲雪州一家銀行分行負責人投報,有指銀行職員涉嫌濫權挪用顧客存款的事件。
她解釋,有關案件由武吉安曼警察總部商業罪案部門負責,並援引刑事法典第408條文(失信)來調查此案。
「與此同時,警方商業罪案調查部也援引2001年反洗黑錢、反恐怖主義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第4(1)條文來調查此案。」
她強調,只要總檢察署同意並下達指示,大馬警方將對任何涉及犯罪和違法活動的人士,採取嚴厲的行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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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表示,截至目前為止,警方仍在深入調查有關案件,一旦完成調查結果,警方將把報告提呈總檢察署,由當局作出裁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