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吉隆坡30日訊)吉隆坡高庭今日獲悉,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聲稱,曾在2013年保留一筆來自沙烏地阿拉伯的6億8100萬美元捐款,以用作應急計劃,防止國陣議員被收買,再次發生反對黨推翻政府的事件。
納吉被控一馬發展公司(1MDB)洗黑錢和濫權案今日續審。反貪污委員會查案官諾艾達是本案的第49名控方證人。她今日在高庭宣讀納吉2018年的供詞,納吉提到涉案資金為6億8100萬美元,並已在2013年杪返還,但並非直接返還予沙烏地阿拉伯政府,而是通過Tanore Finance Corp返還這筆資金。
納吉在供詞中表示,雖然不同意這種做法,但其被迫做好財務準備,因為他擔心反對黨會再次嘗試收買人民代議士。
納吉說,當政局毫無動靜時,認為有必要將這筆錢還給Tanore Finance Corp。
根據諾艾達此前在法庭上的供詞,Tanore Finance Corp據稱是在逃富商劉特佐的合伙人,即陳金隆(Eric Tan Kim Loong)所控制的公司。
納吉也說,所有返還事務,包括文件、結構和財務流程,皆由他的前首席私人秘書,已故拿督阿茲林和前一馬發展公司執行長聶法依沙所和銀行負責。
納吉表示,他指示他們處理此事,並全權授權將這筆錢返還予Tanore Finance Corp,而返還的結構則超出其了解。
他解釋,之所以返還這筆錢,皆因無需再舉行選舉和任何意外開支,他也擔心一旦泄露戶頭內的大筆金額,將引起外界各種不同的看法。
同時,諾艾達也同意主控官阿末阿克蘭副檢察司的觀點,即從納吉的自辯來看,他收到來自沙烏地阿拉伯的捐款,聲稱自己沒有使用這筆捐款,而是保管這筆錢用作應急計劃,以防止發生如2008年9月16日般不可預見的事情。
當被詢及這筆錢是否用作於納吉的政治利益時,諾艾達回答:「是的。」在進一步盤問時,諾艾達表示,直至今日,納吉從未就涉嫌偽造簽名向任何一方提出舉報。
2008年第12屆全國大選中,國陣首次在大選中失去2/3優勢,當時的反對黨領袖拿督斯里安華發動「916變天計劃」,並宣布目前已有超過31名國陣國會議員決定跳槽民聯,不過最後卻以失敗告終。
現年70歲的納吉在此案中共面臨25項控狀,其中4項為濫權貪腐罪,涉及22億8293萬令吉,另外21項罪名則涉及相同金額的洗錢罪名。